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关于文化志愿者(团体)招募公告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长期招募)。

文化志愿者是指具有一定文化艺术才能,热心群众文化事业,自愿奉献时间和精力,为文化事业繁荣、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的人士。凡年龄在20至65周岁(特殊人才除外),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 文化艺术教育机构;
2. 专业文化艺术工作者;
3. 有文化艺术特长的社会人士;
4. 有文化艺术特长的大专院校成年学生;
5. 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文艺骨干;
6. 自愿服务群众文化活动的文化爱好者;
7. 熟悉宝鸡历史文化的人士、文史工作者或爱好者;
8. 其他符合特定志愿服务项目招募条件的人员。

文化志愿者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 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
2. 公益性展览的布置、讲解、导览;
3. 公益性文化讲座、艺术培训与辅导;
4. 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服务;
5. 协助市非遗保护中心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6. 参与各类文化志愿者交流活动;
7. 开展文化志愿理论研究;
8. 其他公益性文化服务。

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创作、演讲、主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各艺术门类理论研究等方面。

文化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组织。
1. 文化志愿者选拔。申请注册文化志愿者的团体或个人报名后,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由市群艺馆活动部负责对申请注册的团体或个人进行初审,择日进行面试。
2. 志愿者培训。文化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通用培训、专项培训及岗位培训。
3. 文化志愿者上岗。根据服务岗位和招募方要求,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

招募接受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本次招募采取线上报名形式,报名者扫描下方活动二维码填报信息即可参与报名。
18690008660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
2023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