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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三月”第七届宝鸡市女性书画优秀作品展征稿通知

“春华三月”第七届宝鸡市女性书画优秀作品展征稿通知


  “春华三月”女性书画优秀作品展已成功举办六届,得到了广大女性美术爱好者的广泛关注与参与,在2023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为推动宝鸡地区艺术的繁荣发展,提升地方文化品质,建立女性书画展览品牌,激励广大妇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宝鸡市美术家协会、宝鸡市书法家协会将联合举办“春华三月”第七届宝鸡市女性书画优秀作品展,现将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宝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

  宝鸡市美术家协会

  宝鸡市书法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宝鸡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宝鸡市高新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宝鸡市各县区文化馆

四、展览日期:

  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31日

五、展出地点: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美术展厅

六、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拟展出优秀书画作品80幅,同时获奖作品线上展出。

七、展览要求:

  1、本次展览将在宝鸡市范围内征集年满18周岁的女性书画爱好者的作品。

  2、作品注重观赏性和艺术性,展出具有时代气息,家园情怀,现实表现的优秀美术书法作品,鼓励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的创新。

  3、每位作者送展作品1件,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组织专家遴选后展出优秀作品。

  4、作品种类为中国画、书法、油画、水彩画等。

  5、中国画、书法作品尺寸统一为四尺斗方或四尺竖幅,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00×100厘米 ,水彩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半开。主办单位仅提供斗方和四尺国画框(作品需平整,保证展出效果),特殊尺寸作品及其它画种请作者自行装裱,便于展出。

  6、本次展览将向入展作者发放参展证书及奖品,本次展览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8个。

八、展览宣传:

  本次展览将通过《宝鸡文化》、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网站、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宝鸡新闻网、宝鸡电视台、宝鸡日报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度。

九、展览费用:

  本次展览不对参展作者收取任何费用,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及奖品。获奖及入选作品拥有展览使用权,可由主办方进行展览、宣传等非商业活动。

十、报送时间、地点:

  1、2023年3月1日-3月3日,各县区馆将参展作品统一择优报送,个人自行报送。

  2、报送地点:宝鸡市群众艺术馆三楼美术部(金台区宝烟路1号),逾期不予受理。报送作品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参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详细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3、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及颁发参展及获奖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群艺馆美术部:0917-8890281   0917-8890277

     联系人:杨力飞   党磊


附件:“春华三月”第七届宝鸡市女性书画优秀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docx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

                             2023年2月10日